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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年鉴年鉴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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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指导
发布时间:2011-10-24 收藏本文
1、年鉴史略
    年鉴的创办始于欧洲,中国近代年鉴编纂始于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1924年由商务印书馆和申报印书馆分别出版的《中国年鉴》、《申报》年鉴是最早由中国人编纂的年鉴。建国后至1978年底,全国出版年鉴不足10种,至2008年已达2000余种。
2、地方性综合年鉴
    地方性综合年鉴是逐年出版的,系统记述一定行政区划或地域上一年度重要的文献信息,具有综合性、资料性、工具性的期刊或书籍。其主要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同时有着媒介、服务和展示等诸多功能。
3、年鉴的行文要求
    行文严谨朴实,简明流畅;内容表述准确清晰,符合逻辑;名词术语、代号、符号要规范统一,必要时附加说明;标题要科学、简明;图表工整准确,要素齐全、美观大方;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
4、年鉴的文体
    年鉴同属志书,记述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除引用历史文献外,不用文言文、文白相夹的半文言文、方言、土语、俗语和口头语等。
5、年鉴的语言
    符合现代汉语语法,修辞精当,逻辑严密;杜绝假话、大话、空话和套话,言之有物,言必有据,实事求是,准确清晰;作为资料性著述,不得写成论著、教材、文学作品、报告和总结等;使用第三方人称,不使用直接的第一人称。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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