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档案局
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扬州市公务员局
扬人社[2012]220号
关于做好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档案局(馆)、地方志办公室,市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市各有关单位(驻扬单位):
2007年以来,全市各地档案、方志部门和广大档案方志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扬州”建设主题,创新进取,扎实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推进全市档案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市档案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档案方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公务员局决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开展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地方志办公室以及成立满5年的市(驻扬单位、高校)县(市、区)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档案室(馆)和志鉴编修办公室。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市、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地方志办公室、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中连续从事档案、方志工作满5年的在职工作人员。
县处级领导以及已获得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其中系统内4个;方志工作先进集体15个,其中系统内3个;先进档案工作者60人,其中系统内9人;先进方志工作者30人,其中系统内9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决策科学,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档案方志工作新局面,并取得显著成效;
4、努力加强档案方志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二)先进工作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政廉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热爱档案方志事业,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在档案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连续从事档案方志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原则上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在评选推荐中严格掌握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选工作要 “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把重点放到基层单位和一线档案方志人员。被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须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意见。
(二)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对拟推荐对象,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和本地档案方志系统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三)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填写《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真实、准确,字数在3000字以内。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另附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各县(市、区)人社局、档案局、方志办共同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并写出书面推荐报告(内容包括:评选程序、条件把握、推荐意见、公示形式和结果),呈报汇总表中应列出推荐顺序。
(四)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推荐材料报送工作的要求,于7月30日前将需上报的材料报至全市档案、方志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 yzdzfz2012@163.com。
(五)全市档案方志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呈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奖励办法
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由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公务员局颁发表彰决定、奖牌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公务员局建立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抓紧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4.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5.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领导干部)候选人推荐审核表;
6.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公示审核表;
7.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8.先进事迹材料格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档案局
扬州市公务员局 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先进集团 先进工作者 评选 通知 |
抄 送:市档案局、方志办各处室 |
扬州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印发 |
共印30份
附件1: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周晓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
宗金林 市档案局局长、方志办主任
副组长:
万一芹 市档案局副局长、方志办副主任
柏桂林 市档案局副局长、方志办副主任
马 俊 市档案局副局长、方志办副主任
魏怡勤 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姚 震 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孙 蓉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成 员:
蒋 利 市档案局监察室主任
向昌庆 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处长
刘扣林 市方志办方志编纂处处长
赵俊荣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
黄 钰 市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马 俊 (兼)
副主任: 赵俊荣 (兼)
成 员: 徐国磊 市档案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 莉 市档案局档案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汪 媛 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副主任科员
宋神恬 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
附件3: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
呈 报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此表报扬州市档案局、方志办一式3份。
三、“单位名称”栏要填写规范全称。
单 位 名 称 |
|
单 位 级 别 |
|
职 工 总 数 |
|
受过何种
奖 励 |
|
主
要
事
迹 |
|
县
(市区)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4: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
呈 报 审 批 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此表报扬州市档案局、方志办一式3份。
三、“工作单位”栏要填写规范全称。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籍 贯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
单位 |
|
行政
职务 |
|
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 |
|
曾受何
种奖励 |
|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
(市区)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全市档案、方志先进工作者(领导干部)候选人推荐审核表
姓 名 |
|
单位、职务 |
|
组织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委
政府
分管
领导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被推荐的县(市、区)档案、方志部门负责同志须填此表并随呈报审批表一并上报
附件6:
全市档案、方志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公示审核表
姓 名 |
|
单位及职务 |
|
群众民主评议情况 |
|
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须加盖当地人事、档案、方志部门印章,随呈报审批表一并上报。
附件7: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市:
附件8:
先进事迹材料格式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事迹材料(小2号黑体、居中)
××××××单位 ×××姓名(3号宋体、居中)
(正文:3号仿宋)
××××××单位(加盖印章)
&, ;, ;nbs, p;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此表报扬州市档案局、方志办一式3份。
三、“单位名称”栏要填写规范全称。
单 位 名 称 |
|
单 位 级 别 |
|
职 工 总 数 |
|
受过何种
奖 励 |
|
主
要
事
迹 |
|
县
(市区)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附件4: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
呈 报 审 批 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此表报扬州市档案局、方志办一式3份。
三、“工作单位”栏要填写规范全称。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籍 贯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工作
单位 |
|
行政
职务 |
|
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 |
|
曾受何
种奖励 |
|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
(市区)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档 人
案
方 事
志
部 部
门 门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全市档案、方志先进工作者(领导干部)候选人推荐审核表
姓 名 |
|
单位、职务 |
|
组织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党委
政府
分管
领导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被推荐的县(市、区)档案、方志部门负责同志须填此表并随呈报审批表一并上报
附件6:
全市档案、方志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公示审核表
姓 名 |
|
单位及职务 |
|
群众民主评议情况 |
|
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须加盖当地人事、档案、方志部门印章,随呈报审批表一并上报。
附件7: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市:
附件8:
先进事迹材料格式
全市档案、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事迹材料(小2号黑体、居中)
××××××单位 ×××姓名(3号宋体、居中)
(正文:3号仿宋)
××××××单位(加盖印章)
年 月 日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