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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8-16 收藏本文
 

宝应县档案局文件

 

宝档[2012]27

 

 


关于进一步加强

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档案实体安全和提供有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各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就切实加强全县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档案安全保管意识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发生丢失或损毁,将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各单位从“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切实增强档案安全意识,严格管理,警钟长鸣,确保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

二、开展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档案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当前,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档案安全隐患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并把档案安全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实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档案安全责任制度的完善情况、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网络的建立完善情况,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档案种类、数量台帐和档案借阅、销毁、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台帐登记情况;三是档案库房防护措施完善情况,是否添置灭火器、去湿机、空调、温湿度计及防霉、防虫等保护设备,有条件的单位要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档案库房和档案利用查阅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档案室有无漏雨和档案霉变、损毁遗失、被盗、涂改泄密现象;五是库房和档案利用场所禁止吸烟等要求落实情况。

三、规范利用,主动服务,为稳定大局服务 

  加强档案利用管理,各单位档案室要制定适应当前工作和形势需要的档案利用制度,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为化解各种矛盾提供有力佐证。对不利于提供的档案要履行审批手续,原则上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相关利用。档案利用在阅档室进行,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要严格履行手续,并及时清理回收入库,确保档案的齐全保密、完整有效。

 四、落实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安全保管长效机制

  从严落实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是档案实现安全保管的可靠保证。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从工作机制上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的各项制度。各单位领导要从严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度,担负起档案安全的领导责任,档案人员和档案管理网络人员要担负起具体责任,确保档案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档案工作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人,形成处处有责任、人人抓安全的局面。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安全保管始终是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大意。凡对家底不清、基础业务不扎实、管理不规范、制度未落到实处的单位要主动整改;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发生档案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档案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报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县档案局近期将进行抽查。

 

  

 

宝 应 县 档 案 局

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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