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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档案馆开放档案查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3-9-3 收藏本文

    1、利用开放档案需提供身份证件,履行简便的登记手续,即可进行开发利用。
    2、档案馆为开放档案准备了检索工具,以便从多途径、多角度满足用户的检索需要。利用开放档案目录,提供方便快捷的计算机查询系统,既能满足用户直接查档要求,又能满足用户在检索过程中熟悉和了解相关档案信息线索,扩大对档案的开发利用范围。
    3、档案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宣传开放档案的有关情况,积极报道开放档案的新信息,以激发和引导档案用户开发利用业已开放的档案,提高整个社会的开放档案意识水平,使档案用户充分认识到,利用国家的开放档案是自己的一种民主权利。
    4、档案部门要通过报纸、刊物、图书等出版物发表;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陈列、展览档案或其复制件;出版发行档案史料;公开出售复制件;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档案原文等。
    5、查阅利用开放档案的过程中,要保护档案原件,不得涂改和损毁原件,保持安静,不要在查阅区吸烟。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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