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兰台学苑
图片新闻
大事记
两学一做
 
 
工作动态
 
宝应县公安局顺利通过省“五星级”档案室复评验收
发布时间:2017-11-27 收藏本文
    11月23日,扬州市档案局、市公安局档案处、宝应县档案局组成省五星级档案工作单位复查评审组到宝应县公安局复查省五星级档案管理工作。评审组听取了县公安局领导关于近五年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参观档案库房、荣誉陈列室并查阅档案工作台帐。评审组一致认为,宝应县公安局档案工作自创建省五星级达标单位以来,基础工作、长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等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符合省档案工作五星级规范标准,省五星级档案工作单位复查评审顺利通过。
    复查评审会上,市档案局副调研员向昌庆对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固化制度机制,着力在建立完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上下功夫,提高依法治档的水平;要进一步亮化特色品牌,着力在传承档案文化上下功夫,树立公安档案特色品牌。
 
         宝应县档案局   杨清

出处:不详
上一篇: 宝应县档案馆征集到书法名人篆刻作品2件
下一篇: 宝应县档案馆奖牌类实体档案在镇(区)志编修中发挥作用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   宝应县档案馆(中共宝应县委党史编修中心) 2011 版权所有  
办公室电话:0514-88284135    传真:0514-88288823     电子信箱:bydaj@163.com   苏ICP备15035976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