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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举办“兰台微讲堂”深入学习《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8-11-13 收藏本文

    11月12日,宝应县档案局(党史办、方志办)在县档案馆二楼会议室举办“兰台微讲堂”,组织深入学习《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县档案局(党史办、方志办)干部职工18人参加“兰台微讲堂”活动。

出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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