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33个国际志愿者日,宝应县档案局(党史办)于12月4日上午在县档案馆举行兰台志愿者《宪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兰台志愿者共20人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首先通报县文明办宝文明[2018]37号《关于组织开展第33个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然后将组织开展兰台志愿者《宪法》志愿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县档案局局长长对此次《宪法》志愿宣传活动进行强调:兰台志愿者要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以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形式,将“12.4”宪法日《宪法》宣传与文明城市创建实际需要有机结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要将《宪法》《环境保护法》及关于宝应县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给宝应市民的一封信》《扬州文明文明有礼二十四条》等向市民宣传,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浓厚氛围。
启动仪式结束后,县档案局(党史办)兰台志愿者一行5人到安宜镇罗巷社区开展法制、环保、文明礼仪、宝应党史等知识宣传活动,为文明城市建设助力。通过活动开展,提高了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度。
邱 群 赵 星
出处: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