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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沿革编写规则
发布时间:2009-6-7 收藏本文
一、名词
  1、组织沿革:是系统记载一个机关、地区或专业系统的体制、组织结构、人员编制等方面变革情况的一种参考资料。
  2、编年法:是按年度顺序,将机关极其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负责人任免等情况逐年列出的一种编写方法。
  3、 阶段法:是根据机关自身发展变化的特点,把机关的历史划分为若干阶段,在每个阶段内以组织机构(系列)为主线将领导成员的变化等情况,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写的一种方法。
  我们采取编年法+阶段法的方法。(参考团委)
 
二、正文:
 (一)前言:
  1、编写目的。
  2、编写体例。
  3、材料来源、收编的范围及年限。
  4、完成编写时间。
  5、主要编写人姓名。(职务、部门)
  (二)正文
  1、机关名称及建制变更与隶属关系。(简史)
  (1) 机关名称(全称) (成立时间、批准机关及文件字号隶属关系、办公地址)
  (2)合并、撤消、时间、批准机关、文件字号、隶属关系、办公地址。
  2、机关性质、任务与职能。
  3、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及变化情况。
  4、机关领导人任免情况。 (例团委)
  (三)注释  特殊名词及情况说明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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