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委办发[2011]75
关于全县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促进全县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县档案局6—7月份组成13个检查组,对全县9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5个镇(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经综合考核,县委办等50家被评为先进单位、县政协办等61家被评为合格单位、黄振光等6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名单附后),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档案意识明显增强
多数单位能够主动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将档案工作列入分管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及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档案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管理,档案业务建设更加扎实
多数单位对档案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对各职能科室形成的材料统一移交档案室集中归档,按照国档“8号令”的要求,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较好地保证了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
三、强化基础,档案保管条件逐步改善
有的镇、单位在办公用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档案室用房,做到了办公、阅档、库房三分开;有的档案室安装密集架和防盗门、窗,添置专用空调、除湿机,使档案的防火、防潮、防光、防盗、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措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四、拓宽领域,档案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镇、各单位在保证文书档案归档的同时,注重加强对专业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力度,有的开始对电子文件归档进行探索,进一步拓展了档案收集渠道,丰富了机关档案的内容。大多数单位都为档案室配备专门电脑、档案软件,各单位归档文件目录已实现了计算机储存和检索,县国土局、供电公司、工商局、房管局、电信公司等单位对室藏档案实行全息扫描,率先建成数字化档案室。
五、提升层次,档案规范管理成绩喜人
近年来各单位对照《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的要求,积极加强档案规范管理,至去年底已有县国土局、供电公司、房管局达到省“五星级”档案室标准,成为全省机关档案管理最高水平。县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人行、安宜高中等11个单位达到省“三星级”标准,信用社、人口和计生委、环保局等达到省“二星级”标准,县电信公司、残联、粮食局等单位今年将创建省“四星”和“三星”级标准,范水镇、射阳湖镇、山阳镇今年也积极创建“江苏省档案工作示范镇”,并达到省“三星”级标准。为全面提升全县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从检查情况看,各镇、各单位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新的要求,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少数单位档案法制意识不强。依法治档、依法建档、依法管档的认识不足,少数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归档任务。个别单位甚至不对形成的材料进行归档,违背了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有些地区档案安全保管条件较差。有的单位没有专用档案库房,把档案存放在阴暗的拐角偏僻处,有的多年没有添置档案装具,柜橱生锈。个别单位档案工作还停留在原始的工作状态,档案保管条件差,直接影响了档案的安全。
三是部分单位档案综合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单位注重文书档案整理,忽视业务档案、涉及民生档案的整理;有的重视办公室(综合科)材料收集整理,忽视其他职能科室材料收集,尤其是本单位、本系统重大活动形成的照片、声像、实物材料未能及时收集整理,造成本单位材料收集达不到齐全完整的要求。
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希望引起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整改到位,个别未归档的单位要组织人员尽快归档,县档案局要派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归档任务。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对2010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建议单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附:2010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2010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
一、先进单位(50个) |
|
|
县委办 |
人大办 |
政府办 |
纪 委 |
组织部 |
信访局 |
政法委 |
财政局 |
司法局 |
公安局 |
地税局 |
发改委 |
审计局 |
工商局 |
房管局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人社局 |
国土局 |
民政局 |
法 院 |
交运局 |
药监局 |
环保局 |
邮政局 |
水产局 |
农工办 |
卫生局 |
人口和计生委 |
开发局 |
供电公司 |
电信公司 |
烟草局 |
残 联 |
公路站 |
航道站 |
宝应船闸 |
中港船闸 |
宝胜集团 |
邮储银行 |
财产保险公司 |
信用联社 |
农 行 |
经济开发区 |
安宜镇 |
范水镇 |
夏集镇 |
山阳镇 |
鲁垛镇 |
广洋湖镇 |
黄塍镇 |
|
|
二、合格单位 |
(61个) |
|
|
政协办 |
编 办 |
国税局 |
检察院 |
农 委 |
教育局 |
统计局 |
环保局 |
宣传部 |
粮食局 |
统战部 |
广电总台 |
气象局 |
文体广新局 |
新闻信息中心 |
住建局 |
外侨办 |
团县委 |
党 校 |
总工会 |
机关工委 |
妇 联 |
科技局 |
物价局 |
科 协 |
工商联 |
金融办 |
政务中心 |
中小企业局 |
老干部局 |
农机局 |
规划局 |
台 办 |
城管局 |
质监局 |
盐务局 |
经信委 |
商务局 |
水务局 |
人防办 |
安监局 |
县人医 |
职教集团 |
运输管理所 |
海事处 |
人 行 |
中 行 |
工商行 |
建 行 |
农发行 |
江苏银行 |
供销合作总社 |
人寿保险公司 |
有机农业开发区 |
射阳湖镇 |
望直港镇 |
柳堡镇 |
泾河镇 |
曹甸镇 |
西安丰镇 |
小官庄镇 |
|
|
|
三、先进个人 |
(64名) |
|
|
县委办 |
黄振光 |
|
|
人大办 |
万丽莉 |
|
|
政府办 |
谢紫军 |
|
|
组织部 |
仲明珉 |
|
|
政协办 |
卢志云 |
|
|
纪 委 |
杨爱华 |
|
|
机关工委 |
赵小平 |
|
|
人社局 |
姚维付 |
|
|
妇 联 |
衡 娟 |
|
|
团县委 |
王 君 |
|
|
总工会 |
傅 萍 |
|
|
交运局 |
张春红 |
|
|
运管所 |
邓 亮 |
|
|
公路站 |
陈 菲 |
|
|
海事处 |
刘学俊 |
|
|
老干部局 |
吕继华 |
|
|
台 办 |
明宝成 |
|
|
宣传部 |
蔡秀香 |
|
|
药监局 |
高 俊 |
|
|
党 校 |
周 梅 |
|
|
发改委 |
王维秀 |
|
|
卫生局 |
周 琴 |
|
|
人口和计生委 |
张 晖 |
|
|
教育局 |
史锦梅 |
|
|
住建局 |
徐立红 |
|
|
房管局 |
邵 照 |
|
|
物价局 |
王丹丹 |
|
|
农工办 |
樊步琴 |
|
|
农 委 |
陆 琴 |
|
|
气象局 |
汪 丽 |
|
|
农机局 |
吴华杰 |
|
|
公安局 |
杨鹤美 |
|
|
法 院 |
王德强 |
|
|
民政局 |
朱晓艳 |
|
|
政法委 |
吴仕宁 |
|
|
司法局 |
姚 勤 |
|
|
供电公司 |
闵维琴 |
|
|
宝胜集团 |
杨 勇 |
|
|
宝胜集团 |
时晓燕 |
|
|
邮政局 |
杨 艇 |
|
|
财政局 |
陈 慧 |
|
|
审计局 |
康 强 |
|
|
地税局 |
范 玲 |
|
|
工商局 |
陶洪根 |
|
|
金融办 |
周正芸 |
|
|
粮食局 |
曹洪义 |
|
|
供销合作总社 |
毕洪琪 |
|
|
盐务局 |
高艰辛 |
|
商务局 |
陈 芡 |
|
|
中小企业局 |
杨 雪 |
|
|
农 行 |
赵 玲 |
|
|
江苏银行 |
高龙翔 |
|
|
中 行 |
周文君 |
|
|
农发行 |
陈洪斌 |
|
|
经济开发区 |
周海燕 |
|
|
安宜镇 |
曹吉勇 |
|
|
范水镇 |
王金芳 |
|
|
射阳湖镇 |
朱义彪 |
|
|
柳堡镇 |
陈志超 |
|
|
望直港镇 |
卞鹤春 |
|
|
西安丰镇 |
徐增兵 |
|
|
广洋湖镇 |
吴 健 |
|
|
小官庄镇 |
胥善富 |
|
|
黄塍镇 |
范 军 |
|
|
|
|
|
|
|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