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通过了有关领导、专家组的认定,达到江苏省档案管理一级标准,成为扬州市县、市(区)财政系统中率先达到省档案工作“三星”标准的单位。宝应县财政局档案工作起步于1951年,1994年成立综合档案室,1996年通过扬州市档案工作二级评审。1994年至2003年连续10年被宝应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员唐玉琳被扬州市人事局、档案局评为“七五”、“九五”先进工作者。多年来,该局领导关心支持档案工作,不断增加投入,去年投入20多万元对档案室进行了改造,并对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共整理各类档案1.4万余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局组织力量对全县179个纳入财政结算中心管理单位的财务档案进行了统一整理,为全县财政资金规范有序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苗广远 魏 萍)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