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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开展档案达标检查
发布时间:2004-12-7 收藏本文

    近日,宝应县档案局组织力量,对档案管理达市二级满3年的单位进行了复查。复查以《扬州市机关档案管理达标升级评分标准》为依据,重点检查已升级单位档案制度执行、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情况。经查,宝应县交通局、司法局等11个单位基本符合扬州市机关二级标准。被查单位档案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档案意识不断增强。已升级单位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明确,组织网络健全;二是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有所改善。已升级单位能保持档案库房、阅档、办公三分开,有的单位还有了新的改进,把最好的房子腾出来作档案室用,添置了档案保护设备,档案室基本达到“八防”要求;三是档案业务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已升级单位在材料收集、分类组卷等方面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加快,档案工作为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苗广远)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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