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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档案局首次荣获“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5-7 收藏本文
    近日,宝应县档案局被授予“2011-2012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宝应县档案局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宝应县档案局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促档案事业发展,坚持把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广大社会公众的“三个服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优化服务,努力推进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促进了全县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宝应县档案局     刘 英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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