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兰台学苑
图片新闻
大事记
两学一做
 
 
工作动态
 
宝应县档案局再获“县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4-2-18 收藏本文

218,宝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公布表彰“2013年度文明单位”,县档案局榜上有名,这是县档案局连续第三年蝉连这一荣誉称号。近年来,宝应县档案局坚守“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坚持开展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活动,“规范管理树形象,优化服务树标兵”,深入开展“和谐单位、幸福兰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技能精、工作能力强、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档案队伍,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别是2013年结合创建国家二级馆,实施文明创建“形象工程”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平台,整个局(馆)机关服务环境、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宝应县档案局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上一篇: 宝应县档案局召开年鉴撰稿人员培训会议
下一篇: 宝应县档案局获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   宝应县档案馆(中共宝应县委党史编修中心) 2011 版权所有  
办公室电话:0514-88284135    传真:0514-88288823     电子信箱:bydaj@163.com   苏ICP备15035976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