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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档案局荣获“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11-15 收藏本文
    日前,宝应县档案局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这是本年度继获表彰“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青年文明号”之后获得的又一省级殊荣。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档案局关心指导下,宝应县档案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人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先进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创建良好氛围,以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抓队伍、抓效能、抓监管,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及档案业务工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业绩,实现全县档案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成为全县机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宝应县档案局   杨  清

出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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