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图片新闻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兰台学苑
图片新闻
大事记
两学一做
 
 
图片新闻
 
宝应县学习贯彻《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9-5 收藏本文

    近日,宝应县档案局(方志办)召开学习贯彻《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会议。县档案局(方志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26人参加会议。

出处:不详
上一篇: 县档案局(党史办)学习传达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下一篇: 老人捐赠档案 “留住”亲人记忆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   宝应县档案馆(中共宝应县委党史编修中心) 2011 版权所有  
办公室电话:0514-88284135    传真:0514-88288823     电子信箱:bydaj@163.com   苏ICP备15035976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