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县党政机关档案全宗号的通知》,着力规范档案全宗号管理。该通知明确:合并单位档案全宗号使用新单位原档案全宗号;机构改革新组建设立的单位使用县档案馆为其新设立的档案全宗号;被更名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单位档案全宗号;未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原有档案全宗号不变等。目前,已完成机构改革单位在整理2019年档案时,都开始按通知要求正确使用新的档案全宗号。
宝应县档案馆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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