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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程 序
发布时间:2009-6-9 收藏本文

  一.下发《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确定执法检查时间;


  二.执法人员必须亮证执法,执法过程采取先听介绍、汇报,再实际查看的方法,做好检查记录;


  三.检查结束,向被检查单位领导反馈执法检查情况;
 

  四.填写《行政执法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生效。

 

出处:宝应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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