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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应县档案局2011年度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3-12 收藏本文
宝档[2011]4号
 
关于印发宝应县档案局
2011年度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新时期宝应精神,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各科室2011年度目标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宝应县档案局各科室目标考核细则
 
 
 
                            
                                                                宝应县档案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 

宝应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目标考核细则

2011.3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办 法

考核得分

 

 

 

 

 

 

80分)

1、积极开展“依法治档深化年”活动,着力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举办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竞赛,举办档案法宣传日活动(8分)

少完成一项扣1

 

2、做好全县重大交通工程项目,运河三桥、四桥、宝应大道、新淮江公路、安大公路等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8分)

少完成一家扣1

 

3做好南水北调征地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迎接省、市主管部门的验收考核工作(8分)

验收不合格不得分

 

4积极开展新农村建档工作,抓好1-2个镇的档案示范镇工作,做好2-3个档案示范村创建工作(8分)

少完成一家扣2

 

5、对全县机关、团体、镇201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做好互查评比通报表彰工作(8分)

少完成一家扣1

 

6、继续强化民生档案建设,确定第三批民生档案建档单位,抓好规范建档,通过市局验收(8分)

验收不合格不得分

 

7做好县直机关和各镇机关档案规范化创建工作,拟达省二星级以上3家(8分)

少完成1家扣2

 

8抓好4-6个国土所省三星级创建达标工作(8分)

少完成一家扣2

 

9、做好企业建档工作,举办民营企业档案培训班,规范建设2-3个民营企业建档工作(8分)

少完成一家扣2

 

10、开展家庭建档工作,编写家庭建档指南手册(8分)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自 身

建 设

10分)

1、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公益活动(5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时间玩电脑打游戏(5分)

发现一次扣0.5

 

领导交

办工作

10分)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加 分

项 目

(不超过10分)

1、单项工作被省、市表彰的

受省、市表彰或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市级加3

 

2、超额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

国家级宣传媒体录用的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

 

3、超额完成《档案与建设》杂志征订任务的

每超10份加1

 

合 计

考 核

得 分

 

宝应县档案局保管利用科目标考核细则

2011.3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办 法

考核得分

 

 

 

 

 

 

80分)

1、承担全县档案咨询服务,热情

搞好接待查档工作,并做好馆库档案、安全保密工作(8分)

每失误一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

 

2、关注民生工作,切实做好退伍军人等档案接收进馆并整理上架

8分)

未完成一家扣0.5

 

3、做好馆藏《四库全书》的保护工作,完成装盒、整理、上架

8分)

未完成扣完

 

4完善已输入条目的后续工作,充分发挥其检索功能,启动档案专题目录微机录入工作(8分)

未到位扣2

 

5、按时完成馆内温湿度记录,并按季度完成温湿度分析报告(8分)

每少一次分析报告扣2

 

6、做好馆藏档案数量清查登记工作(8分)

不按时完成扣1

 

7、完成档案利用效果50例汇编

8分)

未完成扣完

 

8、制订档案馆安全应急预案(8分)

不按时完成扣1

 

9、做好档案馆数字化启动准备工作(8分)

未完成扣完

 

10、完成信息报道3篇(8分)

每少一篇扣2

 

自身

建设

10分)

1、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公益活动(5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时间玩电脑打游戏(5分)

发现一次扣0.5

 

领导交

办工作

10分)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加 分

项 目

(不超过10分)

1、单项工作被省、市表彰的

受省、市表彰或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市级加3

 

2、超额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

国家级宣传媒体录用的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

 

3、超额完成《档案与建设》杂志征订任务的

每超10份加1

 

合计

考核

得分

 

宝应县档案局征集编研科目标考核细则

2011.3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办 法

考核得分

 

 

 

 

 

 

80分)

1、征集特色档案、名人档案、书画档案、照片、视频档案(10分)

不按时完成扣1

 

2、征集荣誉档案,省级以上表彰(创建)的奖牌、奖匾(10分)

不按时完成扣1

 

3、收集资料、编纂《宝应籍名人录》系列丛书(10分)

不按时完成扣1

 

4每月按时上报《宝应县大事记》

10分)

不按时完成扣1

 

5、完成年度《宝应县大事记》编辑工作

20分)

不按时完成扣1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出版有价值的历史史料1份(10分)

未按时完成扣0.5

 

7、完成信息报道3篇(10分)

每少一篇扣2

 

自身

建设

10分)

1、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公益活动(5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时间玩电脑打游戏(5分)

发现一次扣0.5

 

领导交

办工作

10分)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加 分

项 目

(不超过10分)

1、单项工作被省、市表彰的

受省、市表彰或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市级加3

 

2、超额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

国家级宣传媒体录用的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

 

3、超额完成《档案与建设》杂志征订任务的

每超10份加1

 

合 计

考 核

得 分

 

 

宝应县档案局办公室目标考核细则

2011.3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办 法

考核得分

 

 

 

 

 

 

80分)

1、认真做好本机关公文处理,严格履行收发文登记,传阅、交办,公文运转及时有序(10分)

收发文件出现失误或差错,每发现一次扣1

 

2、完成各部门要求的人事、干部、劳动工资、党员等各项统计年报。(10分)

每少完成一项扣1

 

3、准确无误地完成财务预决算、报帐、财产管理工作(10分)

每失误一次扣1

 

4、协助馆(局)领导协调内部行政管理工作(10分)

未完成1次扣0.5

 

5、按要求馆(局)交给的档案执法检查工作(10分)

按完成质量好坏适当扣分

 

6、及时完成2010年度的本单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10分)

未完成扣完

 

7、组织协调全县档案学术交流和通讯报道工作(10分)

不按时完成扣2

 

8、完成信息报道3篇(10分)

不按时完成扣1

 

自身

建设

10分)

1、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公益活动(5分)

无故缺席, 一次扣1<, /SPAN,>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时间玩电脑打游戏(5分)

发现一次扣0.5

 

领导交

办工作

10分)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分。

 

加分

项目

(不超过10分)

1、单项工作被省、市表彰的

受省、市表彰或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市级加3

 

2、超额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

国家级宣传媒体录用的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

 

3、超额完成《档案与建设》杂志征订任务的

每超10份加1

 

合计

考核

得分

 

 

宝应县档案局年鉴编纂科目标考核细则

2011.3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办 法

考核得分

 

 

 

 

 

 

80分)

1、编纂出版《宝应年鉴》(2011卷)(20分)

未按时完成不得分

 

2、成立年鉴编纂委员会,印发组稿意见(10分)

未按时完成不得分

 

3、调整年鉴纲目10分)

调整不到位扣2

 

43月举办年鉴编纂培训班,布置组稿任务(6分)

未按时完成不得分

 

55月底前完成稿件收集、初步编辑工作(6分)

未按时完成扣2

 

67月底前完成编辑、统稿工作

6分)

未按时完成扣2

 

78月上旬进厂排版、校对(10分)

未按时完成扣2

 

811月下旬出版(6分)

未按时完成扣2

 

9、完成信息报道3篇(6分)

少完成一篇扣2

 

自身

建设

10分)

1、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公益活动(5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时间玩电脑打游戏(5分)

发现一次扣0.5

 

领导交

办工作

10分)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5分)

不完成一次扣1

 

加 分

项 目

(不超过10分)

1、单项工作被省、市表彰的

受省、市表彰或作为经验推广的加5分,市级加3

 

2、超额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

国家级宣传媒体录用的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3、超额完成《档案与建设》杂志征订任务的

每超10份加1

 

合 计

考 核

得 分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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