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档案局文件
宝档[2011]16号
关于开展实物档案调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为了维护宝应历史的真实面貌,完整保存城市记忆,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和省、市档案部门的要求,决定对宝应县范围内的实物档案进行一次调查。现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村。
二、调查范围
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荣誉、奖励的证书、奖牌、奖匾、奖杯、奖品。
三、调查方法
请各单位按照调查要求,安排专门人员,组织全面排查,如实填报《宝应县实物档案调查登记表》(附后)。
四、上报方式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调查表上报县档案局,联系人:魏萍,联系电话:88282135。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宝应县实物档案调查登记表
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受表彰(创建)内容 |
授奖部门 |
表彰文件文号 |
授奖时间 |
授奖情况 |
保管单位 |
有无奖牌、奖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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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人:
出处:宝应县档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