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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史办到宝应县调研贯彻《关于加强全市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18-3-22 收藏本文
    3月20日,扬州市委党史办主任强学民等一行3人到宝应县委党史办,专题调研贯彻落实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情况。宝应县副县长杨洪国参加活动。
    宝应县委党史办主任王天彬详细汇报了宝应县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情况。他说,市委《实施意见》下发后,我们及时组织学习讨论,结合宝应实际,拿出关于《加强全县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初稿,已经报县委分管领导,即将下发。宝应县委《加强全县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党史工作“一突出、两跟进”要求,着眼于党史工作的长远发展,就党史编研、党史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化要求。2018年全县党史工作重点做好《中共宝应地方党史》(三卷本)、《宝应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工作等。同时,扎实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红色纪念场馆保护、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等。强学民肯定宝应县委、县政府对党史工作的重视,认为宝应县党史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扎实,红色资源的开发利用卓有成效。希望宝应县委党史办2018年工作继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真正创出宝应党史工作特色。
    杨洪国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加强全县党史工作提出要求。他说,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非常必要。加强党史工作要落在实处,要细化各项工作目标,要做到“有声有色、有特有新、有为有位”。 落实市委《实施意见》要看实效,做到“要出声、要出书、要出细、要出项目、要出景点、要出教育基地”,真正把全县党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座谈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共同到曹甸镇“忆思园”参观,“忆思园”由“苏中公学”纪念馆、“曹甸战役”纪念馆、江淮流域农耕博物馆组成,是宝应县开发利用红色资源的先进典型。
 
宝应县委党史办  姚  燕

出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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