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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名镇志《曹甸镇志》通过县级复审
发布时间:2018-8-6 收藏本文
    8月3日,宝应县“江苏省名镇志”《曹甸镇志》志稿复审会在县档案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并顺利通过县级评审。县方志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县方志专家,曹甸镇分管负责人、镇志办负责人、执行主编等10人参加评审活动。
    复审会上,曹甸镇分管负责人简要介绍《曹甸镇志》从正式启动以来坚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分工,保质保量完成镇志编纂等情况。县方志办领导、县方志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曹甸镇志》志稿进行复审,认为《曹甸镇志》复审稿篇目设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内容记述基本到位、资料性强,基本符合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印发的《江苏名镇名村志评审验收办法》和有关编纂质量规定。复审组认为,对照志书编纂的有关质量规定和省名镇志编纂的有关要求,志稿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如志稿主体内容把握不够精准,有交叉重复的现象,个别篇目尚需调整,语言文字较为粗糙,不规范现象时有存在等,县志办要求曹甸镇加快进度,对照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复审会结束前,县方志办主要负责人强调,名镇志既要符合志书行文规范和编纂质量规范,更要突出“名”与“特”,让广大读者在了解地方历史的同时,被地方特色文化、物产风貌所吸引。希望曹甸镇志办认真研究评审意见,制定修改方案,对志稿进行精打细磨,使《曹甸镇志》成为一部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精品良志。
                    
 方志编纂科  盛 前 邱 群

出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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