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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大事记
 
1983年
发布时间:2019-3-26 收藏本文
    1月  水泗公社戴堡大队等12个单位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农业单位称号。
    2月22日  县委、县政府颁布《关于鼓励农民劳动致富的规定》。
    3月1日  扬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改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实行市管县制,宝应县隶属扬州市。
    是月  全县城乡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由点到面推开,城乡569个零售服务网点有301个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  县委在獐狮荡人民公社进行政社分设工作设点。至9月底,全县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公设工作结束,公社改为乡镇,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春  西安丰公社文化中心站黄授良受到省文化厅召开的农村群众文化工作会议的表彰。
    8月1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宝应县一些干部在京杭运河续修工程中虚报拆迁补偿费错误的通报》。
    是年  全县普通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产业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氾光湖乡朱港村农民费玉奇,1983年大胆承包本村71亩农田,其中47亩当年种上水稻就获丰收,每亩单产1051斤,向国家交售44000斤。
    △  宝应县被评为全国和省“平原绿化先进县”,朱洪青副县长被评江苏省政府评为“绿化先进个人”。
 
 
 
 
 
 

出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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