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1910—1947年),原名陈兆臣,宝应县小垛乡人,1943年6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白垛乡供销合作社主任、白垛乡乡长、陶林区委宣传科长等职务。1944年,宝应抗日根据地实行“二五减租”,陈林发动贫苦农民向地主、富农进行说理斗争,对推动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发挥积极作用。1947年8月,陈林从区委回到白垛乡征收公粮时,因叛徒告密,被还乡团数十人包围抓捕。陈林被捕后,敌人采用坐老虎凳、吊飞机、灌辣椒水等手段严刑拷打,要他交出白垛乡以及陶林区的共产党员名单和公粮储藏地点。陈林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头可断、血可流,要我出卖组织是做梦。”敌人见反复用尽各种毒刑也没有从他嘴里得到丝毫线索,便恼羞成怒,残忍地将陈林杀害,并将他的尸体抛入大运河里。陈林烈士牺牲后,上级将他生前所在的村命名为“陈林村”(现为陈林组),以志纪念。
出处:不详 |